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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固原市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
2020-11-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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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近年来,窨井盖问题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引起高检院的高度重视。5月,高检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6月初,高检院派员参加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跟进督促“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四号检察建议关于窨井盖的专项治理要重视。”

7月14日,第六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专题学习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学习传达樊百安检察长的批示意见。分管院领导马贵福专委到会指导,对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和樊百安检察长批示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四号检察建议”体现了高检院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的关注,体现了高检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会议决定,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开展“消除窨井盖问题隐患,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促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和樊百安检察长的批示意见。

会后,第六检察部立即组织干警全面排查市区街道、人行道、广场、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上的窨井盖安全问题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井盖缺失、破损、砌护基础松动等问题用照相机、手机等拍摄设备拍照、摄像,收集固定证据,厘清建设、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为下一步督促主管机关加强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修缮、更新奠定基础。经过认真排查,在六盘山西路、民族街以西的城区范围,已发现破损窨井盖8个,松动窨井盖11个,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各县(区)检察院同步对本辖区窨井盖安全问题开展排查。7月底,排查结束后,检察机关将厘清责任主体,沟通后启动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护责任,落实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今后,检察机关将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反映,不定期开展巡查,形成发现问题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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